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

2011.05.16Part1[人網街辯,OC6事件蕭生的角度,文匯侵犯人網版權,反地產霸權遊行]

人網街辯,OC6事件蕭生的角度,文匯侵犯人網版權,反地產霸權遊行

2011年05月16日
主持: 蕭若元,靳民知,慢必,劉嗡




http://paper.wenweipo.com/2011/05/14/PL1105140003.htm
陶君行總當傀儡 社民連走火入魔
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每個星期日或假期,幾乎都可看到社民連一伙人四處示威,今日去中聯辦,明天去港鐵,後日就去美孚。雖然每次的人數都只是小貓三、四隻,不少更是梁國雄用立法會津貼聘請的全職示威助理,但這些職業示威者總是搞到現場一片混亂,故意挑釁衝擊警方防線,製造肢體衝擊,近期更演變至襲擊官員,搗亂私人企業運作,受到了社會各界的狠批。不過,這些職業示威者對於外界的抨擊倒是不以為然,反而因成為了傳媒的焦點而沾沾自喜,其中梁國雄更因此成為了社民連的實質領袖,主導社民連的路線方向。

黃陳出走 梁國雄成社民連實質領袖
在黃毓民及陳偉業未出走之前,外界一直將黃陳與梁國雄相提並論,被稱為社民連三子或社民連三丑,意味這三人對社民連的重要性。然而,有關稱號只是泛指,熟識內情的人都知道,三人並不如外界所想般親密。陳偉業對黃毓民人前人後必恭必敬,言必稱「幫主」,這主要是源於陳偉業自知政治實力有限,須西瓜靠大邊,借助黃毓民的「人氣」保住手上議席所致。相反梁國雄一直對「幫主」不假辭色,在黃仍然是社民連主席時,梁已不時在執委會會議中與他意見相左,甚至是互相開罵,兩人關係素不和諧。
更重要的是,梁國雄與黃陳兩人的政治路線有極大分歧,梁由始至終是過去「四五行動」的思維,主張四、五個人就去行動,是無政府主義者,主張街頭抗爭,雖然他還是大模斯樣的當其尊貴的立法會議員,但黃陳兩人對於這種抗爭為本的方向卻不以為然,他們只將抗爭視作手段,取得政治權力才是目的。簡言之,梁國雄就是以示威抗爭衝擊為職志,相反黃毓民只以此為吸納「憤青」的手段,在心底裡對這套街頭政治並不認同,所以每當到了激烈的衝突發生,黃毓民總是第一時間叫停,第一時間溜走,其理正在於此。
也因此,在黃毓民掌權時,對梁國雄總是諸多掣肘,對其建議應酬應酬。及至兩人帶兵出走後,陶君行憂慮蜀中無大將,於是千方百計挽留梁國雄並許之黨內大權,在梁主導下,社民連的路線也逐漸走向「四五行動」化,總之事無大小都走去示威,而且愈衝愈激,以吸引傳媒的注意,之後各自收隊吃喝玩樂,月尾就在立法會的津貼中出糧,成為現在社民連的主要工作。表面上,梁國雄及社民連都是得其所哉,但實際上卻與陶君行的原意相違。陶君行與黃毓民分道揚鑣,就是要擺脫黃毓民對社民連路線說三道四,讓他可以全盤主導黨的路線。所以在黃陳分界後,陶君行立即出來大談社民連的前途,什麼要減少粗口,要爭取中間市民支持等,一副宏圖遠略的模樣,之後更要找回季詩傑、勞永樂等回朝大展拳腳。

陶君行號令失效
但至今為止,陶君行的路線卻不見跡影,反而梁國雄的「四五行動」路線已主導了社民連方向,衝擊更激進,策略更偏激極端,也更令中間市民反感,與陶君行提出的爭取中間選民明顯大相違背,如果不是陶君行又改變了方向,那就是他的號令不行。如果再聯繫陶君行早前高調要召回季詩傑,但這樣一件小事竟然在執委會被否決,這說明了什麼?這說明陶君行已經失去了駕馭社民連的能力,就算要一個親信回朝,也被梁國雄的「憤青」一系否決,堂堂主席,顏面無存,更不要說帶領社民連走另一條路線了。反而梁國雄與現時的社民連執委理念思維類同,一拍即合,就是萬事不理,抗議行先,社民連也變成了新的「四五行動」,行徑愈來愈走火入魔,早前有社民連成員被警方拘捕正是這種暴力化的結果。但這種極端路線也令到社民連的政治光譜愈收愈窄,就是「憤青」也擔心長此下去會惹上官非,看來社民連離泡沫爆破之期也為時不遠,當然這都不是梁國雄等人關心的地方。
最慘的是陶君行,以為驅走猛虎,誰知引狼入室,走了一個「太上黃」,又來了一個「太上梁」,總是當別人的傀儡應聲蟲,這樣的主席當來有什麼意思,不如早早辭職讓梁國雄等人自己玩個夠好了。



http://www.hkej.com/template/forum/php/forum_details.php?blog_posts_id=67498
反地霸變成政治亂套 - 鄭赤琰

美孚業主近期的抗爭,只因不滿面向海景的一塊地皮要給地產商建樓,除了阻擋景觀,還拉低物業的市價。
抗爭過程中,大家糾纏得亂了套。先是社會運動者「見獵心喜」,插上一手,把標得工程的公司擺上神枱,大事撻伐,一方面糾眾阻止地盤施工,一方面發動群眾到周大福珠寶總行「興師問罪」——清明節當天,示威者進店說要買「拜山」用品。如此行徑,不外乎醜化新世界地產,連其名下公司也不放過。
更甚的是,這場反「地霸」社運還像一把怒火燒向其他地產發展商。據傳媒報道,也有人走到長江總行搭營靜坐抗議。
除了社運者應勢而起,那邊廂也有政黨見機不可失,把美孚居民當成苦主,以作發難;政黨不但參與抗爭行列,還採取法律行動,認定政府在批出這項工程的賣地程序上有不法行為,企圖以訴訟扳倒是項工程。

自恃正義 代打官司
正當政府忙着應對這連串社會運動和法律訴訟之際,涉及事件的發展商也不示弱,採取法律手段控告幾名參與阻止施工的滋事者,控告他們非法進入私人工地,要他們賠償工程阻延的損失。這一來,不但事件得不到紓緩,反而火上加油,社運照行,政黨的律師更是挺身而出,以正義自恃,爭相說要義務代打官司。
看在眼裏的大眾傳媒,知道有新聞賣點,於是長篇累牘,外加評論,於是有人發出論點,指社運可以視法為無物,繼續堅持可也,最終一定可以打倒「地霸」。
到底如何面對這樣的「地霸」議題和抗爭?這是個「核心價值觀」的問題。不同的核心價值觀,便有不同的觀點和作為。所謂「核心價值觀」,就土地權益所涉及的核心價值觀來論,便有私有土地權與否的不同觀點。
前者主張土地擁有權是私有產權最根本最核心的個人權利之一,得到國家的維護,政府不能加以剝奪(除非在法定條件的特許下才有例外,這叫做國家徵用法)。實踐這個主張的政治哲學思想出現在近代西方的「自由主義」(Liberalism),英國是其創始者。實踐結果,土地很快成為一種不動產的商品和生產工具,可以當作是個人的私有財產權作買賣轉手。
後者主張土地是萬民之本,不能給私人當成私有財產擁有,否則土地買賣兼併,富者可敵國,窮者便會落得無立錐之地。因此土地一概屬於國有,私人只有使用權而無擁有權。
封建時代中外很興這一套,在中國便有所謂:普天之下,皆皇土也。封建之後的現代化政權,多沿用這套主張,不許土地私有權制,只許使用權,其哲學思想則由「社會主義」得到加持。

買樓市民 也成地霸
香港過去港英統治時代,奉行的一套便是自由主義的「私有財產」制,土地變成個人自由民主權利最核心利益價值下的重頭戲。百多年來,在永久地條件下所建築的房產也會是價高搶手的物業。新界由於是「租借地」,只能有九十九年期,在此建屋與港九物業價值有天淵之別。
回歸後,根據《基本法》九百九十九年土地擁有權的「自由思想」已無以為繼。但在「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特許安排下,私有土地的財產權仍得到尊重。
由此看來,「一國兩制」認許香港自由主義下所得到國家保障的「私有財產權」,已當作個人核心權益之一而不加剝奪。這是出於一國兩制作出發點而讓「自由主義」這一制不受到「社會主義」干擾,才會有這種特許的土地財產權的安排。
想不到「社會主義」不來剝奪的一項核心價值,反而在「自由主義」的香港,有人竟在這麼一項涉及個人自由民主的核心權益發動社會運動,大事撻伐這個「私有財產權」。
最令人費解的是,從參與這次美孚社會運動的政黨和社會運動家來看,這些政黨人物和社會運動家不是口口聲聲、一舉一動要爭取民主、自由、人權,要維護植根已超過一百六十多年的自由主義思想與其制度嗎?不是分秒要維護聯合國的人權大章嗎?為什麼他們看不到、想不通,如果地產發展商這多年來的房屋建設的行當,真的如他們所說的「地霸」,那麼所有港人買房置業者也就是「地霸」的幫兇,或者本身也成了小「地霸」。
這真的就是他們所掀起的反「地霸」社會運動所要的鬥爭目的嗎?作為真的民主與人權的社運者應很清楚,社會運動的發起與其目標,是在現有政治機器都無法派得上用場來滿足人民的訴求的情況下,社會運動便會應運而起,由人民直接採取行動爭取到他們所要的東西,這時如果政治機器展開無情的鎮壓,逼使對峙雙方無法尋求和平的落幕,革命便由此展開,直到徹底推翻政府與其機器,另立政權與機器為止。
如果這批社運者與政黨領袖真的認為這次反「地霸」的社運,是他們踏出革命的第一步,應向港人說個清楚明白,以免大家一廂情願,把他們當為自由主義者來追隨。

中文大學前政治系主任、華人學術網絡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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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財經新聞>
2011-05-16

「撐」地霸變政治亂套 -- 毛孟靜

美孚的故事,我牽涉其中訴訟,是發展商的被告之一,原擬暫擱不寫。
但上周六在本報讀到奇文,作者乃中文大學前政治系主任鄭赤琰;那篇大作,作得就作,堂堂學者,對美孚居民的抗爭豈止一知半解,根本就是無知評論。乍讀,還以為奇文登在《文匯》、《大公》一類的招牌。因為當中的失實、以至政治亂套,必須駁斥,以正視聽。
4 月一個黃梅天早上,很有點淒風苦雨,陪着CNN的採訪隊巡遊美孚新邨那個問題地盤——確是奇景,香港這個亞洲國際都會,會出現這麼一幅畫面,有地產商着着得政府批准,在你家的露台一米之遙,伸手可及地起一幢高樓,那份失驚無神、兜口兜面,就聽採訪隊中人予以置評:This is quite incredible。美孚的故事,終於上了國際新聞。

為民請命有何不可
鄭赤琰的大作這麼說: 「……有政黨見機不可失,把美孚居民當成苦主,以作發難;政黨不但參與抗爭行列,還採取法律行動,認定政府在批出這項工程的賣地程序上有不法行為,企圖以訴訟扳倒是項工程」。
首先,如果閣下好好住着的一個家,忽然要「面壁」,忽然變成密室,你也會覺得苦。美孚那一大班小業主確是苦主,不用被「當成苦主」。而「政黨……採取法律行動」云云,奇怪,怎地本人未曾聽聞。請問鄭氏,到底是哪個政黨幾時採取什麼法律行動?還請公告。
事實是,美孚居民在申請法援,圖進行司法覆核,向法庭申訴政府有行政失當之處。美孚苦主的代表,主要是退休教師,自有識見,不必去企圖侮辱人民智慧。
但講到底,若真有政黨如此出手幫忙,又有什麼不可?政黨不是應該為民請命的嗎?卻只見鄭氏下筆,不管facts or thetruth,漠視事實與真理,總之求其兜亂。
鄭又跟着提到涉事的發展商(招牌「祥達」,有理由相信幕後乃新世界發展), 「採取法律手段控告幾名參與阻止施工的滋事者」。只得「幾名」「滋事者」?作者似乎又不知道,發展商要告的第七被告,可以涵蓋近千人。該文續說, 「政黨的律師更是挺身而出,以正義自恃,爭相說要義務打官司」。
真係?且要「爭相」?請問是哪幾位,煩請介妱。
在別的法庭個案,也曾見有政黨律師——譬如說,為被控阻街的街頭賣藝人——挺身而出,以正義自恃,義務代打官司。仍是一句,為民請命,不見得哪個香港市民覺得有問題。
鄭文標題〈反地霸變成政治亂套〉,要說的中心思想,是反地產霸權一場社會運動,原來係不尊重私有產權:
「想不到社會主義不來剝奪的一項核心價值,反而在自由主義的香港,有人竟在這麼一項涉及個人自由民主的核心權益發動社會運動, 大事撻伐這個『私有財產權』」。
奇文共賞!勢估不到,這種話會來自教政治的人。原來發水樓只係幻覺;紅灣半島、嘉亨灣等醜聞純屬吹水;原來發展商如何在公契上偷呃拐騙業權份數,都係合情合理;而大角咀港灣豪庭十萬呎私人花園,可憐小業主給誤導為「私有財產」,忽然又給揭發為公共空間,大概也不准申訴了。
就美孚一筆,更要煩請鄭赤琰先細讀本報新聞版的有關詳述,不要妄下評論。
報道包括港大房地產學者姚松炎(亦有建築師吳永順的網上鴻文)清晰指出,美孚那塊問題地盤的發展潛質份數,老早已給納入現存毗鄰的美孚第八期,今天可以再起樓的份數係零;夾硬要起,政府聲稱那是個獨立地盤,即是由美孚八期取回先前已用的份數,等於把八期業主的家變成非法建築。這些業主的私有財產權,又怎麼說?
「七一」遊行「幫兇」上街鄭文再來一句: 「如果地產發商這多年來的房屋建設的行當,真的如他們說的『地霸』,那麼所有港人買房置業者也就是地霸的幫兇,或者本身也成了小『地霸』」。如此無限上綱, 迹近聳人聽聞。依此推理,我反曾蔭權政府行政霸權,但一直有交稅有交差餉,亦即曾蔭權的幫兇?自由主義的底線,是有選擇自由。請先審視香港的房產土地壟斷,官商交易中尖叫似的勾結,不要信口開河。
「反地霸變成政治亂套」? 「撐」地霸變成政治亂套!今年「七一」大遊行的第一句口號,就是「反地產霸權」,且看屆時有多少鄭赤琰口中的「幫兇」上街。
鄭文諸般大錯,最後要提一個小錯,依然同樣可笑。
話說有示威者到新世界旗下周大福珠寶店抗議,帶同「拜山」物品,這不是我個人的選擇品味,但公眾地方,表達自由;卻見鄭赤琰寫下事發「清明節當天」。
拜託,那日是五一勞動節。這樣基本的事實一樣錯,鄭氏行文的一副「一切想當然」,可想而知。
美孚的故事,終於大大地見傳媒天日,始於「千人瞓街」墟冚一幕,是居民已作決定後,政黨方得通知。之前,他們曾在立法會門外紮營絕食,夜半瞓街,就是沒人理……。人生苦短,即便世道已慣,總要堅持一點公道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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