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01日
主持:蕭若元,靳民知,劉嗡,Cherry,Henry
《環球時報》5月29日 社評
反腐敗是中國社會發展的攻堅戰
鐵道部原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昨天被宣布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這一消息再次觸動了公眾關於腐敗那根最敏感的神經。從全國范圍看,腐敗官員落馬的消息的確不斷冒出,給人貪腐者“前赴后繼”之感。沒少抓,但像是抓不完。這究竟怎么回事?
中國顯然處於腐敗的高發期,徹底根治腐敗的條件目前不具備。有人說,只要“民主”了,腐敗問題就可迎刃而解。然而這種看法是天真的。亞洲有很多“民主國家”,如印尼、菲律賓、印度等,腐敗都比中國嚴重得多。但中國很可能是當前亞洲“腐敗痛苦感”最突出的國家。
這跟中國“為人民服務”的官方政治道德在全社會深入人心有關。但現實是,市場經濟沖擊了它的落實,敷衍甚至背叛它的官員從各種制度的縫隙中不斷漏出。中國是全球化很深入的國家,發達國家廉潔的高標準已被中國公眾見識,這些不同時代、不同條件下的信息強行壓縮在中國輿論場上,痛苦和糾結因此無法釋懷。
腐敗在任何國家都無法“根治”,關鍵要控制到民眾允許的程度。而要做到這一點,對中國來說尤其困難。
新加坡和中國香港地區實行高薪養廉,美國的參選者很多是富人,一般人當了官后積累名望和人脈,卸官后可以通過各種“旋轉門”把這些積累全變成現金撈回來。而這些路在中國都是死的。
給官員大規模提薪,中國輿論斷不會接受。官員退下來后一轉身利用影響和人脈賺大錢,制度就不允許。讓富豪們去當官,更讓人覺得“變味”。中國官員的法定工資很低,一些地方官員的福利常常通過“潛規則”實現。
整個中國社會現在都有些“潛規則化”,醫生、教師這些涉及公共福利的行業也在流行“潛規則”,很多人的法定收入不高,但有“灰色收入”。
哪里是“潛規則”的邊界,這點并不清楚。這也是當前腐敗案較多,而且有些是“窩案”的原因之一。民間流行“法不責眾”的說法,一旦有哪個官員相信了此說,并且以為“別人和自己一樣”時,他就已經十分危險了。
必須對腐敗分子進行嚴厲查處,決不姑息,這可以極大增加腐敗的風險和成本,起到必要的震懾作用。官方必須以減少腐敗作為吏治的最大目標。
民間須堅決加強輿論監督,提高官方推進反腐敗的動力。但民間也要在大道理上理解中國無法在現階段徹底壓制腐敗的現實性和客觀性,不舉國一起墜入痛苦的迷茫。
寫這些話,決不意味著我們認為反腐敗是不重要的、可以拖延的。相反,我們認為反腐敗確應成為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所要解決的頭號問題,它也是整個國家的共同追求。
然而我們認為,反腐敗不完全是能夠“反”出來的,也不完全是能夠“改”出來的,它同時需要“發展”幫助解決。它既是腐敗官員自身的問題,也是制度的問題,但又不僅僅是。它還是中國社會“綜合發展水平”的問題。
反腐敗是中國社會發展的攻堅戰,但它的勝利同時取決於其他戰場上對各種障礙的肅清。中國不會是其他方面很落后,唯獨官員們很清廉的國家。即使一時是,也持久不了。反腐敗是中國的突破口,但這個國家最終只能“綜合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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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 5月31日曹林 評論
捨制度和民主之外,反腐無解
核心提示:雖然腐敗並未得到有效的遏制,但中央對反腐的決心一直很堅定,中央領導在各種場合強調了必須對腐敗零容忍。
雖然腐敗並未得到有效的遏制,但中央對反腐的決心一直很堅定,中央領導在各種場合強調了必須對腐敗零容忍。對腐敗零容忍,應該是這個時代的普世價值,也是一個斷裂的社會中上上下下難得的價值共識。然而,竟有媒體在評論中拐彎抹角地支持「民眾允許一定程度的腐敗」。
《環球時報》近日刊發《反腐敗是中國社會發展的攻堅戰》的評論,看這個題目,本以為是批評腐敗、倡導反腐,可透過評論中那些浮在表面上關於反腐敗的官話套話大話空話,卻能發現不少讓人目瞪口呆的謬論,比如評論稱:「腐敗在任何國家都無法『根治』,關鍵要控制到民眾允許的程度。」還有:「民間也要在大道理上理解中國無法在現階段徹底壓制腐敗的現實性和客觀性,不舉國一起墜入痛苦的迷茫」。 中國顯然處於腐敗的高發期,徹底根治腐敗的條件目前不具備。
剝去粉飾於其觀點之表的文字遊戲,究其實質所指,正是讓人大跌眼鏡的「寬容腐敗論」:腐敗無法根治,民眾允許一定程度的腐敗,現實必須要面對適度的腐敗。這樣反法治、反常識的論調,與當年臭名昭著的「腐敗是經濟發展的潤滑劑」論如出一轍,無非是論證腐敗存在的合理性與正當性。
真的如此嗎?如果老百姓能真正做主的話,誰會容忍腐敗存在?
評論說:中國很可能是當前亞洲「腐敗痛苦感」最突出的國家——作出這個判斷後,原以為作者會延伸開來批評權力濫用,批評權力不受約束,可他竟然由此得出一個讓人匪夷所思的結論:這跟中國「為人民服務」的官方政治道德在全社會深入人心有關。不要驚訝,其實,這種論調與其核心主旨是完全契合的。這「驚險一躍」的邏輯無非是:中國並不是腐敗最嚴重的國家,而只是「腐敗痛苦感」最突出的國家。為什麼「腐敗痛苦感」這麼突出呢?並不是腐敗問題真的很嚴重,而是「為人民服務」的官方政治道德,給了公眾對官員太多不切實際的期待,可現實離宣傳距離很遠,於是就非常痛苦。
按照這個邏輯,得出腐敗有「民眾允許的程度」就順理成章了。因為,面對「腐敗痛苦感」最突出,開出的藥方不是以憲政之制約束權力,以法治將權力關進牢籠,而是一針自我欺騙的麻醉劑:降低對官德那些不切實際的期待,如果我們能降低期待,能容忍一定程度的腐敗,水至清則無魚,人至賤則無敵,能在心理上接受官員有適度的腐敗,那麼,我們在面對官員腐敗的時候就不會那麼痛苦了,就能夠心安一些了。
何其大謬的觀點。如果我們的反腐敗真的接受了這樣的謬論,不是去致力於制度反腐,不是以零容忍的姿態去嚴打嚴控嚴治腐敗,而是讓民眾在心理上降低期待,接受適度腐敗,以此換得「皆大歡喜」,那我們的反腐大業必將走入非常危險的境地。這樣荒唐的觀點,不是真正愛護官員,不是真正地為這個國家的前途著想,而是禍國之論。在「腐敗零容忍」的追求下,腐敗都如此猖獗,如果開了口子,力挺「腐敗容忍」論,那麼,有了理論支撐和借口,腐敗又將猖獗到何種地步?
公眾對腐敗問題的痛苦感,是「為人民服務」的官德宣傳傳播了不切實際的期待嗎?當然不是,「為人民服務」根本不是我們特別的要求,每個國家的公務員都應該有這樣的擔當,哪個國家的公僕不是為民服務的?只是話語表述不同罷了,比如會表述為「為公共事務服務」、「為公共利益服務」等等,這是公務員的本體承諾和普世規範。公眾對腐敗問題的痛苦感,就是腐敗帶來的。消除痛苦感,惟有制度反腐,惟有以制度將權力馴服。
反腐敗不容妥協。天真地以為將腐敗控制到「民眾允許的程度」的利益贖買和妥協讓步,可以換得政治清明,可以用「容忍小腐敗」換得「不去大腐敗」,純粹是癡人說夢自欺欺人。
腐敗問題無法通過「發展」來解決——正如經濟發展了,並不能帶來社會文明和道德素養的全面提升,同樣,經濟發展也不能解決腐敗問題。腐敗不是經濟發展的潤滑劑,同樣,發展也不是終結腐敗的推進劑。捨制度之外,捨民主之外,反腐無解。
《論語·學而第一》
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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