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30日星期五

2007.03.29 Part3 [ 除步高案,教院事件,資治通鑑-說吳起(part 2),河南愛滋村 ]

除步高案,教院事件,資治通鑑-說吳起(part 2),河南愛滋村

2007年03月29日
主持:蕭若元、梁錦祥、梁國雄(長毛)


節錄1 --- 資治通鑑卷一 周紀一 安王十五年

武侯浮西河而下,中流顧謂吳起曰:「美哉山河之固,此魏國之寶也!」對曰:「在德不在險。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德義不脩,禹滅之。夏桀之居,左河濟,右泰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脩政不仁,湯放之。商紂之國,左孟門,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經其南;脩政不德,武不殺之。由此觀之,在德不在險。若君不脩德,舟中之人皆敵國也!」武侯曰:「善。」

魏置相,相田文。吳起不悅,謂田文曰:「請與子論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將三軍,使士卒樂死,敵國不敢謀,子孰與起?」文曰:「不如子。」起曰:「守西河,秦兵不政東鄉,韓、趙賓從,子孰與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居吾上,何也?」文曰:「主少國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時,屬之子乎,屬之我乎?」起默然良久曰:「屬之子矣!」

久之,魏相公叔尚主而害吳起。公叔之僕曰:「起易去,起為人剛勁自喜。子先言於君曰:『吳起,賢人也,而君之國小,臣恐起之無留心也。君盍試延之女,起無留心,則必辭矣。』子因與起歸而使公主辱子,起見公主之賤子也,必辭,則子之中矣。」公叔從之,吳起果辭公主。魏武侯疑之而未信,起懼誅,遂奔楚。

楚悼王素聞其賢,至則任之為相。起明灋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鬬之士,要在強兵,破遊說之言從橫者。於是南平百越,北卻三晉,西伐秦,諸侯皆患楚之強;而楚之貴戚大臣多怨吳起者。



節錄2 --- 資治通鑑卷一 周紀一 安王十七年 – 二十三年

楚悼王薨。貴戚大臣作亂,攻吳起;起走之王尸而伏之。擊起之徒因射刺起,並中王尸。既葬,肅王即位,使令尹盡誅亂者;坐起夷宗者七十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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