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1日星期四

2013.07.11Part3[李天一案,福爾摩蕭論陳振聰案,四大名將:漢尼拔與羅馬,成王敗寇:身體語言]

李天一案,福爾摩蕭論陳振聰案,四大名將:漢尼拔與羅馬,成王敗寇:身體語言

2013年07月11日
主持人:蕭若元,劉嗡,Henry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s_video/index.php?news_id=411197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3/07/130708_litianyi_charged.shtml

李天一涉嫌強姦案被正式提起公訴

2012年9月李天一被解除勞教後曾改名為李冠豐。
備受關注的「紅二代」、「星二代」李天一等人涉嫌強姦案周一(8日)被北京檢方公訴至法院。
據中國媒體報道,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於5月6日受理了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強姦一案。

期間,為完善證據,檢方將此案依法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次。現已查明,李天一等五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第三款第(四)項規定,涉嫌構成強姦罪,且系輪姦。
7月8日,北京市海澱區檢察院依法對李天一等人涉嫌強姦一案向海澱區法院正式提起公訴。


案件背景: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澱區警方接到一名年紀十七八歲的楊姓女子報案,該女子聲稱自己在2月17日晚上和李天一等人在海澱區某酒吧喝酒醉了之後被帶到一家名叫「湖北大廈」的賓館輪姦,警方接到報案之後迅速採取行動調查取證逮捕罪犯。

2013年2月21日,北京市海澱區警方穿著便衣在順景溫泉酒店停車場圍堵李天一等人的豪車,最終逮捕李天一等五名嫌犯。

2013年3月7日,中央電視台新聞中心官方微博發佈一條「央視快訊」,李天一因涉嫌強姦罪,已被檢察機關批捕。

2013年3月8日,從北京市檢方稱,李雙江之子李某等人因涉嫌輪姦已被批捕,李某確定為未成年人。

年齡問題
對於李冠豐的年齡,有網友在微博上提出質疑,因為2006年李雙江、夢鴿、李天一參加鳳凰衛視《魯豫有約》節目時曾說當他時是14歲。

北京市陸通聯合律師事務所是李天一母親夢鴿聘請的辯護律師,2013年3月19日,北京市陸通聯合律師事務所發出聲明,聲明指出,李冠豐是未成年人,社會輿論不能對李天一進行審判,案件進程保密,不實報道將追究法律責任。

刑法專家張蘊章認為,假若李天一年齡是17歲,他將受到最高刑罰處罰是10年有期徒刑;假若李天一是成年人,最低的刑法處罰是10年有期徒刑,情節嚴重可以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天一母親夢鴿2月23日接受《華西都市報》採訪時表示「兒子犯下了大錯,該怎麼處理我們就怎麼處理,根據法律事實來判決這個事。但是,兒子還是未成年人,希望得到媒體和大眾的寬容,將來他的人生有一個新的生存空間」。

2013年6月27日,北京警方稱,李天一案已偵查完結,進入檢方審查起訴階段。因李天一為未成年人,該案將不公開審理。

網絡熱詞
曾有媒體報道稱,負責調查此案的北京警方曾表示,2013年2月17日晚,李天一與另外四個男孩在北京一家酒吧內,將一名喝醉酒女孩帶到湖北大廈房間,輪流與該女孩發生性關係。

北京警方避而不談「輪姦」二字,而將案件過程描述為「輪流發生性關係」,這一言論迅速引來了法律人士的質疑。警方 「輪流發生性關係」的措辭也一度迅速成為網路熱詞。

但北京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人民網採訪時否認在處理該案過程中曾使用過『輪流發生性關係』的詞語。

3月1日,公安機關對李天一等5人涉嫌強姦罪一案報送檢察院申請批准逮捕。

中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此外,《刑法》第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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